(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项目。95%
2.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快中子治疗项目、肿瘤泵给药、肿瘤生物治疗中的T淋巴细胞回输法、前列腺电切术。85%
3.心脏搭桥、心导管球囊扩张、心脏射频消融术、冠状动脉造影、腹腔镜与胸腔镜手术项目。85%
4.各种微波、频普、远红外线、光量子(液疗)等辅助治疗项目。85%
5.进行肾脏、心脏、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手术项目。90%
6.糖尿病决策支持系统、睡眠呼吸监测系统、微量元素监测、骨密度测定80%
7.麻醉手术后镇痛新技术(止痛床)、内镜逆行阑尾造影术等诊疗项目。50%
8.前列腺增生微波(射频)治疗、各项造影检查。50%
注:以上部分给付项目的赔偿比例以不超过规定的门诊费用或住院费用的赔偿比例为限。
不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取暖费、电视电话费、电炉费、电冰箱费、保温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护工费(陪护、陪床)、洗理费、门诊煎药费、中药加工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报刊杂志费、健身活动费、卫生餐具、脸盆、口杯、卫生纸、床单、枕套、扫床巾、尿布、垃圾袋等一次性物品的费用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七条索赔规定:
(一)保险金的申请
门诊:
1.索赔申请单(请将员工与子女分开填写)
2.门诊病历复印件(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原件):含有主要症状、诊断及诊疗意见:用药应含有:药名剂型、剂量、用法、总量等;
3.各种检查化验报告复印件(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原件);
4.处方复印件及门诊药品清单原件(必要时,保险公司可要求提供原件);
5.医疗收据原件,请同时提供红色收据和蓝色收据,子女费用若多方报销时需提供报销方已报金额的证明及收据复印件;对B类员工,请提供医疗收据复印件及向政府索赔后的赔付清单原件,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收据原件。
6.保险公司认为在必要时需提供的其它单证,比如检查片子,资料原件等。
住院:
1.入院时门诊病历复印件(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原件);
2.出院小结:含出入院诊断、入院后主要诊疗过程、出院时恢复情况等;
3.各种检查化验报告复印件(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原件);
4.医疗收据原件,若多方报销时需提供报销方已报金额的证明及收据复印件;对B类员工,请提供医疗收据复印件及向政府索赔后的赔付清单原件(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收据原件)。
5.住院费用明细表:指住院期间每日各项费用明细。
(二)保险金申请期限
保险人申请门诊医疗费赔偿时,应在门诊之日后的九十日内顺序提出索赔,本次索赔的医疗费单据日期必须在上次的索赔日期之后;被保险人申请住院医疗费赔偿,应自出院之目起九十天内提出或获得政府赔偿后的三十日内提出。
(三)服务
对于被保险人的医疗赔偿,保险公司按以下规定提供服务:
1.每月20日收取被保险人的赔偿申请资料;
2.自接到赔偿申请之日起,对无问题的索赔,保险公司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赔款划出,被保险人将在五至七个工作日内收到赔款;对有疑问的索赔,在与被保险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将赔款划出;
3.每月送给被保险人个人赔偿清单一份;
4.对累计赔偿已达到保险金额的被保险人发出通知书;
5.全部或部分拒付医疗费用时,保险公司将向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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