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模式之辩:子公司VS事业部
公募业务是目前保险资管公司均在积极筹备的业务之一,不过,在事业部和子公司的模式选择上业内并不一致。
6月1日,证监会年初征求意见的《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将正式实施,公募基金业务也正式向其他合格资产管理机构开放,其中包括保险资管公司。但要求保险资管公司“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200亿元,最近1个季度末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
人保集团副总裁、人保资管公司总裁周立群此前表示,人保资管作为基金业协会第一家保险机构特别会员,将以新基金法正式实施为时间窗口,力争成为特别会员中首批发行产品的公司。经过2至3年的努力,使公司管理的公募资产规模与一家中型基金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相当。
具体模式是以事业部形式开展公募业务资质申请筹备工作。“我们成立了公募产品业务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系统建设和运营、团队建设、财务支持与综合协调四个工作小组。”周立群透露。
除此之外,包括国寿资管、新华资管、泰康资管、民生资管等在内的多家保险资管也都在筹备公募业务。
与人保资产不同的是,上述几家保险资管更倾向于成立基金子公司的形式开展公募业务。在他们看来,子公司的方式比较规范、透明,操作起来简单,也更便于监管。
但前述保险资管产品部负责人却认为,事业部模式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如果成立子公司,至少要经历两三年的亏损期。而事业部模式则可以利用大家已有的平台,包括人力、财务、研究部门等。虽然建立部门之间的防火墙有些难度,但是可以做得到的。事业部模式下,保险资管公募业务的开展也将接受保监会和证监会的双重监管,这也是一种创新。“事业部可以做的事情,为什么要做一上来就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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