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刹理财险: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格局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对于再次向理财险“踩刹车”,业内人士表示,互联网保险的创新发展使得网售理财险的风险开始出现,而靠退保实现高收益可能是其“被下架”的主要原因。
从供给方的角度来看,高现金价值产品能够迅速扩大保险公司尤其是新设立保险公司的保费规模、提高市场份额、改善现金流,在市场竞争的倒逼之下,新老公司纷纷开展高现金价值产品业务。
另外,互联网保险的推动,亦成为理财型保险产品迅速扩张的原因。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统计,2014年互联网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万能险和投连险保费合计高达261.3亿元,占比为74%。互联网保险市场形成了以理财型产品为主、保障型产品为辅的业务结构。
从2014年各保险公司网销渠道规模保费销售前十名的险种情况来看,除建信人寿在官网销售的一款年金产品外,其他均为第三方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收益率均在5%以上,保障型产品无一入围。
2015年上半年,互联网人身保险继续呈现以理财型业务为主、保障型业务为辅的业务结构,包括万能险和投连险在内的理财型业务保费合计345.1亿元,占互联网人身保险保费的比例高达76.2%,较2014年提高了2.2个百分点。
需要“点刹”,而不是“急刹”供需双方的需求加之互联网渠道的推动,共同促成了2013年以来理财型保险产品的高速增长。不过,理财型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较弱,同时由于退保、销售成本等方面的限制,理财型保险产品在流动性和收益率方面也难以与其他金融产品形成竞争优势。
更为严重的是,理财型保险产品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风险隐患也在不断累积。
一方面,理财型保险产品是为了解决保险公司现金流问题而衍生的一种解决方案,但绝大多数理财型保险产品尤其是高现金价值产品的提前退保,也显著提升了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压力。
另一方面,为了维持理财型保险产品4%-7%的预期收益率,以及相应的手续费及管理成本,理财型保险产品总的资金成本普遍在6%-9%。当资本市场收益率下降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压力也会急剧增加。有分析认为,决定某一保险公司业务结构的因素包括企业的内部条件和企业外部的经营环境等。所以,从理论上说,在市场上不存在统一标准化的业务结构,
而是由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发展目标确定并行调整,进而成为保险公司自身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