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稳增长"布局的关键,公共物品和服务的PPP合作模式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保险资金作为PPP项目资金的重要供给者,态度谨慎,缘于各投资主体在风险分担和设防上的博弈。因而,风险的辨识与合理分配是保险资金投资PPP项目的关键。笔者拟通过分析PPP模式运作过程中的风险点,来考察是否与保险资金安全性的投资要求相匹配,进而提出事中、事后风险检查和防范措施,推动建立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及监管部门外部监督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
保险资金配置PPP项目的风险点
自《办法》于2016年实施后,保险资金逐渐成为基础设施投资的生力军,项目相对集中在交通、能源和市政行业。
根据现有案例,保险资金介入PPP项目的流程如下:政府将某一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成固定的投标物,面向公众进行公开招标并选出中标者,政府同中标者签署一系列协议达成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方案。合同中规定政府在此项目的公私合营合作模式中所出资金比例。政府可作为保险公司的强有力的担保帮助其简化行政审批。中央政府授权地方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对于固定的基建项目寻找合伙人,中央政府批准银行为PPP项目贷款。地方政府与银行签订一系列的协议保障保险公司更方便快捷地获得低成本的融资。与此同时,保险公司成立资管计划,由资管计划成立特殊的载体代表保险公司去运营基础设施,获得的收益返还给保险公司及支付银行的利息。
截至目前,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已不存在法律和技术上的障碍。除传统的债权计划、股权计划外,2015年8月和9月,保监会连续出台了《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使保险资金参与PPP的途径从债权、股权扩展到基金、证券化等形式,丰富了保险资金投资手段,更好地满足各类PPP项目的融资需要。保险公司在对权益类资产进行投资时,基础设施建设是其投资分配的重点,原因是基础设施项目可带来稳定可观的现金流,能较好地匹配保险资金的资产负债期限。不过,保险公司在PPP模式下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同样面临诸多风险,主要风险点有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
政策风险。即由不可预知的政府行为变化导致的难以预知的项目价值变动。基础设施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由于国家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例如劳资关系、环境保护等的变动而导致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存在失败、延期的可能性。政策风险存在于基础设施项目运行的各个阶段。如,在PPP项目价格机制上,政策风险来源于政府是否会改变价格管制规定以及政府以何种形式实施价格管制规定。如果价格不受管制,那么政策风险还来自于政府突然实施价格管制的可能性。政策风险的其他来源还有预料之外的质量标准变化、设立或废除专卖权、无偿征用、增税或减少补贴、减税或增加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