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冷思考:产品之限 定位当不仅是渠道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新技术与历史遗留问题的碰撞,势必产生出创新型的火花,那便是互联网保险。然而,“就现阶段国内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而言,仍属发展的非常初级阶段,具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具有一定的市场特殊性,不少人属于隔岸观火,盲人摸象”,王和如是评述今天的互联网保险市场。
当然传统可保风险缩小的同时,新型可保风险也会相继出现。例如虚拟社会也存在经济利益及不确定性问题,同样需要保险来稳定预期和分散风险。“虚拟社会的“风险”是虚拟的,但不确定性却是现实的,而由此产生的利益是确定的。虚拟社会保险的关键是解决好虚实之间的过渡。”在王和看来,虚拟社会保险产品开发的基本思路可以是风险主体视角,即从经营者和消费者两个视角去看风险,并开发相应的保险产品。从经营者的角度看,包括运营风险和经营风险两个层次;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包括了信用风险和“意外”风险两个领域。
此外,除了场景化产品,在互联网上销售的还包括汽车保险、
意外保险、健康医疗保险、少儿
女性保险、旅游保险、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等大类。以2014年互联网保险保费为例,车险独大,占比达到了56.4%;其次是理财险,亦有30.4%的规模;而寿险、
健康险等传统人身保障型险种的占比刚刚过10%。
实际上,这也反映了中国互联网保险业发展的现状,即多是一些产品简单、交易数额小、交易频度高的险种。而传统保障型产品如传统寿险、健康险等在网络踪影罕见。“整个社会,无论是医疗,还是健康管理都将进入互联网的时代,将构成一个基于互联网的同心圆管理模式,包括医院、社区、家庭多位一体的医疗和健康管理模式,而保险业,无论是在医疗和健康管理,还是在长期护理和养老服务方面都有巨大的发展空间。”王和说。
而在车险方面,车联网给了解决定价问题的可能,目前已经有很多公司在尝试基于人的驾驶行为的UBI车险。此外,中国人保还在利用车联网技术,探索车辆保险的车队模式,目前效果不错,保险公司不仅是车辆保险的提供商,而且已经融入到车辆运营和安全管理中,成为了风险管理的服务商。
当然,互联网保险也不是万能的。“并不是所有的产品均适合互联网保险,因为,互联网保险也有自己的局限性,它近的是客户,远的是风险。”王和说,所以,互联网保险需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更关键的是解决如何“为”,有的时候,“不为”也是一种智慧。
何去何从?
谈到有所不为,就不得不提近日下发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了。《办法》一下发就引起了行业的大讨论,争论的焦点便在“突破经营区域限制”的期待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