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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名消费者控诉保险消费四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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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险纠纷是众多金融行业中“问题”出现得比较多的一个。由于保险在我国起步晚,大众的保险知识和意识不完备,在面对巨大的保险需求时,就常常闹出保险纠纷和矛盾。保险合同晦涩难懂,消费者不懂行往往造成理赔难和权益受到侵害。

  2、赔付条款太过苛刻

  风险指数:★★★★

  案例回放:在某高校的管理人员马小姐看来,保险公司的某些赔付条款简直“可笑”。马小姐介绍,她父亲因为血管的问题,导致一只小腿截肢,住院治疗半年多的时间里,花费了十万元。想到父亲投保了某公司的寿险,马小姐就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却遭到了拒赔。“保险公司拿出条款,我才看到上面规定的是,必须两只腿同等级截肢,或者上肢和下肢同时截肢,才能赔付。”马小姐说,这样的保险理赔条款太过苛刻,平常人根本不可能符合条件。

  投保提示: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寿险保单中。不少保险公司常常宣传其重疾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广,疾病种类多达二三十种,但实际上,保障范围看似很广,却有着极为详细的限制。投保人不能一味追求保障数目的多少,还应该仔细辨别条款规定的情况发生的概率。例如,不少重疾险规定,癌症必须到晚期才能赔付,原位癌不能赔偿。但投保人更需要的是在病情发生初期有资金及时治疗,等到病入膏肓后,即使拿到赔偿也不能挽回生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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