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光大永明人寿-光大永明附加丰盛医疗保险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18至60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交费方式:期交
交费期间:1年
最低保额:床位费每日补偿,500元/天;初始保险单年度累计给付30万元
最高保额:床位费每日补偿,2000元/天;初始保险单年度累计给付100万元
其他:保额不能超过主险保额的50%;床位费每日补偿不能超过被保险人日收入的75%;只有在重疾标准体的时候方可承保
可搭配产品:光大永明丰盛两全保险(万能型,A款)
【保险利益简表】
住院医疗保险金 |
因意外或合同生效90天后因疾病住院,若入住指定医院,对实际医疗费用按90%报销;若入住非指定医院对实际医疗费用按80%报销。在同一保单年度内,无论几次住院,最多承担住院后180天内的医疗费用。 |
门急诊保险金 |
因意外或合同生效90天后因疾病住院,对于该次住院相关的,对于在住院前的一次门急诊费用和出院后一个月内的门诊费用,按照住院医疗保险金报销比例报销。累计给付以保额为限。 |
境外医疗保险金 |
在境外因意外或合同生效90天后因疾病住院,对实际发生的住院及门急诊费用按80%报销。 |
无理赔奖励 |
连续五个保险单年度内未发生任何住院治疗,则保险金额在首单年度的保险金额基础上免费增加5%。若保险金额增加或获得赔偿后,再次出现连续五个保险单年度内未发生任何住院治疗,则保额为前一个保险单年度的保额与“首个保险单年度的保险金额的5%”之和。 |
保证续保 |
本合同每续保满五年核保一次,若符合续保条件,在此后的五年内保证续保。 |
费用包括:床位费、手术费、治疗费、救护车费、物品费、实验室化验费、静脉注射费、检查检验治疗费、有关化疗、放疗的测试及其药物费、放射性同位素费用、人工器官费用、护理费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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