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不断开发新产品,以惠及国内民众的医疗需要。补充医疗保险是国家鼓励大型企业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希望通过有利的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广大职工,减轻患病人群的医疗负担。
设计的基本思路
1.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必须由政府推动,而不能指望自发形成。这主要是基于以下三点:
(1)由于历史原因,职工和企业普遍缺乏保险意识;
(2)政府推动以费用分担机制为特征的福利削减改革必须有补充医疗保险作为配套;
(3)政府拥有推动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的政策资源和信息资源。
2.补充性医疗保险的初期发展需要以半强制方式推行。由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建立迫切需要补充医疗保险弥补其不足,加之国内外的实践证明,自愿实施的补充保险客观上很难得到较快的发展,因此,中国的补充医疗保险需要采用半强制方式推行。在参保方面,可以考虑运用行政性手段;在资金方面,可以给予各种优惠政策或直接予以资金支持;在技术和信息方面,政府部门可以给予大力支持。
3.从长远发展来看,补充医疗保险必须运用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与方式。根据职工需求设计不同险种。
4.鼓励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
5.近阶段,补充医疗保险应以保障基本医疗需求为重点,兼顾非基本医疗和特需医疗,注重适度保障。
6.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不断创新保险产品。针对广大职工的需求,在可保利益原则的基础上,学习国外经验,开发新的保险产品。探索引进管理保健方式或分红保险方式开展门诊保险;结合我国人口老龄化特点,开发适合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保险;逐渐将个人医疗账户从社会医疗保险中分离出来,走医险合一的社区互助保障或职工互助保障的道路。
基本框架
1.地方社会性补充医疗保险
地方社会性补充医疗保险是由地方社会保险机构在强制性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开办的补充医疗保险,其覆盖对象不仅包括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还包括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农民工。保障目的是对部分遭遇大额医疗费用的人们给予相应的补偿,减轻企业和患病人们医疗负担的压力。
医疗保险机构应根据统筹地区职工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上限的比例情况等历史资料,合理进行资金筹集数额和承保水平测算,提出相应的承办方案。通过比较选优,实现在年人均几十元钱的条件下,保证部分大病医疗费用的支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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