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医保经费的高度紧张将会带来巨大压力。
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国的大病医疗保险建设正式起步。
在过去十年的时间里,我国逐渐形成了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三大主体组成了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新医改自2009年启动以来,医保成为改革的重点,覆盖人群、保障水平都不断提高。
尽管如此,我国的医疗保险仍然难以满足现状的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大病的情况,普通家庭将面临着非常大的经济风险。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大病保险指导意见,也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出台。
“我有幸参与了文件的起草工作,大病医保制度主要是为了解决两个问题。”孙东雅说,一个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再一个是机制上的创新,委托商业保险机构以保险合同的方式来承办。通过从以前的政府自办的模式变成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引入商业机制的方式来承办。
孙东雅透露,截止到今年6月底,从保监会统计的情况来看,九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1个省84个地区开展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目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的人数已经超过2亿人。
目前医疗保险分别有人社部和卫生计生委主管,而在推动大病医保试点方面,卫计委显得颇为用力。
在刚刚出台的关于2013年新农合工作安排当中,卫生计生委要求地方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和大病保险工作,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试点,制定大病保险的基本政策要求,完善招标、协议、监管、保障、基金结余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确保大病保险试点工作顺利起步。
截至目前,距离国家的大病医保政策出台已经过去了一年有余,各地的试点当中开始暴露出资金方面的压力。
“前几年,很多地方反映医保有大量的结余经费,而最近一、两年各地医保经费开始非常吃紧。随着大病医保的持续推广,将来医保经费的高度紧张将会带来巨大的压力。”7月30日,中欧商学院医疗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蔡江南表示。
按照制度设计的初衷,平均每人每年从医保基金拿出40元,即可保障大病。这40元钱主要从基本医疗保险的结余里支出,不需要参保人另行支付。但由于各地基金结余的水平不同,加上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等问题,使得很多地方大病医保的筹资水平没有达到40元的水平。
有学术机构统计显示,仅有青海、吉林等少数省份人均筹资额高达或超过50元,其他多数省份则没有达到40元的标准。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曾表示,医保基金筹资渠道无非来自个人与财政,在不增加个人筹资的情况下,增加筹资购买大病医保,要看各级财政的支付意愿。如财政不能补贴,或将意味着基本医保基金降低报销比例,以“挤出”资金购买大病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