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少儿大病险 | 少儿医疗险 | 教育金 | 少儿意外险 | 少儿医保 | 少儿理财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少儿险频道 > 少儿医疗险 > 正文
宁波:门诊不设起付标准 住院报销限额提至25万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继职工医保政策调整之后,近日,宁波市政府又调整了市区居民医保政策。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此项政策进行了解读。

  调整后的居民医保医疗待遇标准如下

  人员

  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

  婴幼儿、未成年人和各类学生

  类别

  门诊医疗费(年度内累计计算,医疗费发生数3000元以上部分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三级医院就医,基金支付30%;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支付60%;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支付45%。

  起付线

  以下

  由个人自负,起付线额度:

  三级医院900元;其他医院600元;社区医院300元。

  住院医疗费(年度内累计计算,医疗费发生数在25万元以上部分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起付线至2万元(含)

  社区医院住院,基金支付73%;三级及其他医院住院,基金支付68%。

  社区医院住院,基金支付85%;三级及其他医院住院,基金支付80%。

  2万元至4万元(含)

  社区医院住院,基金支付78%;三级及其他医院住院,基金支付73%。

  社区医院住院,基金支付90%;三级及其他医院住院,基金支付85%。

分享到:

如何选少儿医疗险?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