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世纪宝贝两全保险
产品简介投保条件
凡出生满三十天以上、十四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的少年儿童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产品特色投保示例世纪宝贝:女孩
年龄:0岁
投保金额:5万
年交保费:4255元(保费交至17周岁)
生存保险金
·25周岁生效对应日前,每三年保单生效对应日领取保额的6%(3000元)
·18周岁生效对应日,领取保额的20%(10000元)
·25周岁生效对应日,领取保额的25%(12500元)
·60周岁生效对应日,领取保额的100%(50000元)
·100周岁生效对应日,领取保额的50%(25000元)
详细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出生满三十天以上、十四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的少年儿童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