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不会怀疑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尽管遭受亚洲金融危机、国际金融危机等一系列外部和内部因素的袭扰,但中国经济始终处于稳定增长期。宏观经济的稳定增长意味着社会投资都会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也是国际资本和国内资本一直看好的投资市场。而同一时期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也处在由点及面、全面深化、资金规模和积累逐年增大的阶段。但是日益扩大的社会保险基金积累因为固守“安全第一”的投资原则而丧失了赢得较好投资回报的最佳时机,给由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日益扩大的社会保险收支矛盾留下严重隐患。
一、经济稳定增长为社保基金投资提供良好的宏观环境
经济的稳定增长是投资的最佳条件,如果一个国家经济波动很大,就不会有安全的投资环境。投资和消费是经济增长的原动力,而投资对经济增长具有直接的拉动作用。我国在先后两次遭受国际金融危机袭扰后,政府采取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投资,拉动社会总需求,促进经济增长,避免了经济大起大落。的确,政府公共投资具有非盈利性和非排他性,即主要投资一些基础设施,如城市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项目,但实际上有些项目具有垄断性,有稳定的投资回报,而且这些项目还具有外部性,即一旦城市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项目投产后,会带动周围地产和商业设施的普遍升值和周围新一轮的投资热潮,这种外部效益性是其他商业盈利性投资所不具备的。正是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的相互推动,确保了我国经济在遭受金融危机袭扰的情况下仍然能够保持稳定的增长,只有经济稳定增长才能为投资提供稳定回报的机会和条件。
过去的十几年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深化的阶段,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跃居世界前几位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我国经济总量增长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是保持一定比例关系。据统计,1995—2009年GDP从71176.6亿元增加到340506.9亿元,增长4.78倍,年均增长11.83%;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从22913.5亿元增加到224598.8亿元,增长9.8倍,年均增长17.71%。GDP与固定资产投资之比1995年为3.11∶1,2009年为1.52∶1,说明我国的经济增长更多是依靠投资拉动的。投资的大幅增长固然是经济增长的需要,但驱使投资增长的内在动因是各种经济主体的逐利行为,如果投资不能获得可预见的回报,不如把钱直接用于消费。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的动机就是获得利润甚至是超额利润。企业和个人投资尤其是这样,地方政府的投资也是出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目的。资金的逐利行为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现象。况且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资本市场和投资工具得到迅速培育和发展,个人和企业投资不再局限于工商领域,债券、股票、金融票据、期货、房地产、基础设施投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为正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的我国资本投资市场推波助澜,许多人在很短时间内迅速致富,甚至一夜暴富。投资逐利的释放,应归功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试想,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和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地方和企业没有自主权,更不用说他们有投资冲动和逐利行为,干好干坏一个样,严重窒息了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我国国民经济长期停滞不前。因此,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放在分配体制的改革上,将原来高度集中的“吃大锅饭”的财政管理体制转变为中央与地方“分灶吃饭”的体制,特别是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事权与财力相统一的原则,不仅赋予地方政府适当的事权,而且通过税种划分和转移支付制度设计确保地方政府实现事权有足够的财力保障,从而调动了地方发展经济和提高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同时,扩大企业自主权,放开企业用人和职工工资制度的改革的权力,并将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使企业效益和职工收入得到较快提高。客观上为企业和个人自主投资、选择更好的投资项目和提高投资盈利水平奠定了良好的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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