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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社保办理流程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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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成立企业办理用工、社保手续是怎样的?城镇各类企业职工缴费比例是多少?办理增加投保人员手续的流程是怎样的?当地补缴社保手续又如何?社会保险应该如何的转移?等相关问题,本文将一一解答。

  三、社保开户: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或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等级。办理程序:

  1、先到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手续;

  2、到社保中心领取《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社会保险登记表》;

  3、企业劳工人员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企业发放工资表或工资证明、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社会保险登记表》到区社保中心开户缴纳社会保险费。

  4、城镇各类企业职工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

  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

  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个人按缴费工资的1%(农民工不缴纳个人部分);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分别为0.5%、1.0%、1.6%。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9%,个人不缴纳。

  企业每月1-10号正常缴费(超时未交,每日加收2‰滞纳金),每月14-24号办理次月缴费增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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