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区城乡居民参保达到458.8万人,参保率97.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比整合前的原制度提高了15%;一、二、三档缴费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5万元、10万元和14万元。财政补助由200元提高到300元,一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出达13.8亿元。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财政投入加大,拉动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真正意义上缩小了城乡差距,特别是低收入城乡居民由过去不敢看病,因病致贫、致残时有发生,到现在敢看病、能报销、看好病,使城乡居民养老不犯愁、看病不算贵,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二问:生态移民社保待遇如何保障?
全区统一生态移民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操作规范
不会因转移而中断待遇支付和降低标准
马继祯委员问道
35万生态移民是我区的重大民生工程。移民群众很关心离开原籍后的养老、医保等问题。他们的社会保险关系怎样接续?待遇会不会受影响?
人社厅党组成员、社保局局长孙晓军答道:
生态移民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是民生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11月,我们联合财政厅、移民局印发了《关于尽快做好生态移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统一了全区生态移民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要求和操作规范;今年5月,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工作环节和流程。
具体办法是:跨市县转移的参保群众,将户籍证明、身份证件交当地移民服务站审核代办,转移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对接办理,省去了群众办事的麻烦。
生态移民群众不必担心自己的待遇问题。转入安置地后,养老保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都按转入地待遇标准支付,不会因转移而中断待遇支付和降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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