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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致残的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违纪能否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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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辞退违纪的因工致残职工应慎重并应征得当地劳动部门的同意;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正确划分因工与非因工待遇的界限,是准确支付保险待遇的重要前提条件。

  因工残废补助费按其残废后工资减少的数额计发。其中:工资减少11~20%的,其因工残废补助费为残废前本人工资的10%;工资减少21~30%的,为残废前本人工资20%;工资减少30%以上的,一律补助残废前本人工资30%。因工残废补助费与残废后复工时的工资合计不得超过残废前本人工资。

  13.企业职工因工负伤确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调作轻便工作后没有降低原来工资的,发不发因工残废补助费?

  根据全总劳保部(64)“问答”规定,企业职工因工负伤确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调作轻便工作后未降低原来工资的,不再发给因工残废补助费。

  14.因工致残职工提高工资后,其原已享受的因工残废补助费是否仍按原数额发给?

  根据全总劳保部(64)“问答”规定的精神,因工残废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在提高工资后,其原领的因工残废补助费应仍照原计发数额继续发给。因为因工残废补助费是根据职工当时的残废程度确定的,而其工资提高是由于职工从事生产劳动给予的劳动报酬,两者不应混淆。

  15.企业享受因工残废补助费的职工调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其因工残废补助费由何单位发给?

  根据(82)劳险字7号文的规定,企业享受因工残废补助费的职工,调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原享受的因工残废补助费,可以由原单位在介绍工资关系时,将其原享受的因工残废补助费包括在本人工资内,一并介绍给调入单位,由调入单位按介绍的工资额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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