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社会保险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的民生基本大法,将为苏州百姓带来哪些利好?昨天,我们邀请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坐镇,解答与《社会保险法》有关的热点问题。
《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该法规范了社会保险关系,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确定了社会保险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它的颁布实施,使相关各方、特别是广大劳动者有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利武器,对于推动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面进入法制化的轨道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据市人社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董迎峰介绍,目前《社会保险法》中很多内容苏州已经“抢先一步”。不过,这部社会保险法律还是有很多亮点,比如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费等等。
养老保险
问:我一直在吴江一家公司上班,现在想回家乡工作,但是家乡在外省,想咨询一下养老保险能不能转移?
答:你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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