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作了具体规定,在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即可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其应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全额、按月直接划拨至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个人不需缴费。而且,参保年限可作为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建议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及时到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问:我和厂里签的劳动合同就要到期了,厂里可能不跟我续签合同,想问问假如我没工作了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一般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以及因用人单位用工不当而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一般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就业培训等活动为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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