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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给建筑业农民工上了“强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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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5月1日开始,对于没有单位、流动性较大的建筑工人,建筑单位应在开工前按项目为其参加工伤保险,不参保就拿不到施工许可证。
 
  “包工头”所招用劳动者
 
  工伤权益有保障
 
  针对农民工并未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是一些建筑工程存在层层分包转包,特别是违法分包给“包工头”等不规范的情况,《办法》对工伤保险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建立工伤赔偿连带责任追究机制。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职工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建设项目施工期间使用的职工在社保信息系统中实行非实名制管理,经认定工伤后的工伤职工纳入社保信息系统实名制管理。
 
  在工伤认定所涉及劳动关系确认方面,建筑施工企业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确认劳动关系。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按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而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办法》对违法分包转包及未参保情形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主体进行了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发生工伤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分包企业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企业、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按项目参保职工工伤后如何享受待遇?
 
  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期限怎么计算?据了解,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期限根据建设项目施工期确定,建设项目施工期为施工许可证发证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对于按规定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期限为建设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在建设项目开工后参保的,工伤保险期限从办理参保手续的次日起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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