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zhengyi:“强烈呼吁男性也休产假,这样再不会有因为产假而歧视女性的问题。”
@王卜:“女职工保护条例应增加“男性产假”,这对妇女、对儿童成长都有好处。丹麦规定妻子生孩子,夫妻都要休产假,老公不休假在家照顾妻儿是犯法的。”
@王申学:“目前中国关于男性带薪休陪护假只存在于个别省市,妇女休产假要跟国际接轨,男性休产假是不是也要跟国际接轨呢?”
专家呼吁设立男性带薪产假制度
广东省妇联妇女维权专家顾问团成员、知名律师游植民:“其一,众望所归并曾在多次提案中关注到的对男性产假的提法,在本次意见稿中竟未见体现,用三个字概括———可惜了!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院长程惠芳:“丈夫休产假有助于更好地实现男女平等。丈夫产假的时间可设定在七到十五天间,在此期间的基本工资与福利待遇不变。”为此,程惠芳专门提出了《关于设立丈夫带薪产假制度的建议》。
男性产假制度建立还欠哪些火候?
1、观念转变“生孩子不只是女人的事儿”
男性产假的权利责任双重属性,都要求传统性别文化的改变:生孩子不只是女人的事儿,男人应该也需要参与和生育相关的事务。无论是政府、用人单位还是男人女人,都需要对传统的家庭分工和性别角色进行反思,这是男性产假制度最终能够确立并有效发挥作用的文化基础。
2、政策变通男性带薪产假需各方协调
父亲带薪产假并不仅仅是性别平等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公民权利问题,还涉及到人口政策与雇佣自由原则。对于其他国家来说,更需要考虑的问题则是雇佣自由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大部分国家并不强制要求企业支付父亲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考虑到人口政策和男女平等问题,有些国家开始采取中间路线,要么允许企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父亲长假期间的工资,要么由国家和企业一起承担这部分成本,或者甚至完全由国家提供补助,至于企业是否愿意提供额外福利,则由企业自主决定。还有些国家则规定,只有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或者在企业工作超过一定年限,父亲才能享受带薪产假。以上种种变通政策能够更好地调节各方利益,以及各种原则。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