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动机
银行对小额账户收取管理费的规定,早已成为众矢之的。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又接到投诉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家银行对部分本应免收管理费的社保账户收取小额管理费。银行此举是过失还是故意?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对于日均存款余额不足300元(含)的小额账户收取每季度3元钱的管理费。先不论其本身是非与否,但对于指定用作养老保险划拨的账户,黑龙江省政府早有明确规定要求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近日,有储户向《法制日报》反映,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分行仍然对部分社保账户收取小额管理费,并且银行自身对于此类问题早有察觉,但却利用人们对金融知识的不足,放任计算机自动非法收取储户小额账户管理费,其行为很难用过失来进行解释,应视为主观故意非法占有储户财产,且涉及总数额巨大。
今日上午,事件当事人李滨向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提交了这样一份投诉。
3元小额账户管理费引发质疑
今年6月21日,哈尔滨市民李滨像往常一样来到自己家附近的工商银行宣桥分理处,补登自己养老保险专用存折的信息。在查看时李滨发现,银行扣取了他3元钱的“小额费”。李滨想,自己本身就有一张工商银行的储蓄卡,但按照哈尔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要求,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需要在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开立单独账户,着实给自己增加了很多不便。
“两个账户不能合并在一起,还要扣我的小额费……”正当李滨向银行柜员抱怨时,“你是养老保险折啊,应该不扣小额费的,你向银行提出个申请吧。”柜员回应。
黑龙江省政府好像是有这样的规定,不允许社保账户指定合作的银行收取小额费,李滨一边回想一边翻看存折之前的补登信息,发现2009年9月21日同样有一笔3元钱的小额费被银行划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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