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单位提供资料
1、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通过Excel电子报盘和纸质资料填报的《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减少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审核公共业务经办人员对减少人员资料审核无误的,及时告知各经办机构,并通知参保单位到各经办机构完清欠费后办理后续业务。
九、年底工资缴费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年1月底前将《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汇总表》和《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2XX年度工资明细表》Excel电子文档分别拷贝给参保单位。参保单位在每年3月底前,在履行张榜公示或职工签名、工会签章等手续并报地税机关签章后向公共业务窗口申报。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的,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各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办理后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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