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至今,5年中该项制度每年都曾旗帜鲜明地出现在改革重点中。对于今年的提法改变,有学者表示,反对声音太大,可能中央自身也下不了决心了。
从计划经济时期逐步建立并发展起来的事业单位,一直以来被认为是极具中国特色的存在,其介于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夹层身份,往往成为政府自身改革的缓冲地带和试验田,借以预估改革可能出现的结果。但在此次涉及利益巨大的养老金制度改革上,政府的“不参与”恰恰成为“改不动”的最主要原因。
夹层难破,整体改革为先
2008年3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提出在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先行试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的方向是令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向企业并轨,即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单位与个人均需先参与缴费,才能于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且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也与缴费相关。
据悉,当时方案刚出台时,曾引发了一波广东高校教授提前退休潮。一高校人事处负责人谈到,文件的《征求意见稿》下发后,就有教授级人员纷纷前来人事部咨询,因为根据文件内容显示,高校作为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退休将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当年退休人员在养老金发放上还沿用老办法,由国家财政拨款发放;但第二年退休的人就可能面临着退休金部分由财政发放,部分由单位“补差”发放的新办法。而如果严格按照新标准计算,退休金水平将遭“腰斩”。
“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推进一直不快,难点就在于大家都担心利益下降的问题。”首都经贸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吕学静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调研了多个试点省市后,吕学静发现,历经5年改革,各省市均非常默契地站在了“观望”的位置上:各地虽然在个人缴费方面有所动作,但在发放出口上均没有太大变化,大部分仍保持着原先70%~90%的替代率。相比之下,目前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甚至普遍达不到40%。
除此之外,当年《试点方案》中旨在保障“待遇总体不降”的职业年金制度,也迟迟无法设计出来。“有的表示在调研,有的表示在整理分类数据,大家都在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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