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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镇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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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海市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办理生育保险报销,需带上相关的资料,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3、属于计划内生育;

  4、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二)待遇项目和标准

  生育生活津贴待遇

  ( 1)生育生活津贴计算

  ① 妊娠 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② 妊娠不满 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③ 妊娠 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④ 妊娠 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照前款第( 1)项、第(2)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① 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② 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 1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③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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