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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及审核流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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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重庆市职工申报生育或终止妊娠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待遇等,都先由职工垫付,在分娩或终止妊娠或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20日内由参保单位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社保局待遇审核科申报计划生育手术费。

  四、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水平的通知

  (渝劳社发〔2009〕17号文):从2009年3月1日起,调整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增加生育并发症支付范围。《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附表一)、《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支付范围》(附表二)见下:

  附表一: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序号

项目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产前检查

300

400

500

分娩

或终

止妊

娠医

疗费

顺产或7个月以上引产

1200

1400

1500

难产

1800

2000

2100

其中

剖宫产

2500

3000

3100

宫外孕

2500

3000

3100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

650

800

850

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

150

200

250

计划生育手术费

符合政策实施

人工流产手术

150

200

250


  附表二: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支付范围

序号

产前并发症

产时并发症

产后并发症

1

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子宫破裂

产褥期感染

2

妊娠肝内胆汁瘀积症

羊水栓塞

产后尿潴留

3

前置胎盘

产后出血

乳腺炎

4

胎盘早剥

宫颈及阴道裂伤

晚期产后出血

5

母婴血型不合

子宫内翻

产娠中暑

6

妊娠糖尿病

产科休克

产娠期精神异常

7

急性脂肪肝

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8

妊娠剧吐

羊膜腔感染综合症

 

9

轮廓胎盘

 

 

10

血管前置

 

 

11

羊水过多

 

 

12

羊水过少

 

 

13

胎膜早破

 

 

14

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五、有关生育待遇申报的说明

  参保企业经办人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应提供办理申领待遇所需资料,社保局受理申报后,由单位经办人在待遇接收登记本上登记。申报时间为每月25日-次月5日,从材料交齐之日计算。待其材料补正齐全后重新予以受理。申报时需将发票粘在申领表左上角,单位帐号和开户行(必须是本单位的帐号)清楚打印在申领表右上角,复印件用A4纸。每月25-30日领取当月待遇支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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