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严重失职屡教不改者可辞退
上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处的杨军民告诉记者,无论是前段时间还是近期,关于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子不在少数。这些公司,多半是因为女职工怀孕,影响公司生产而强行要求本人辞退或者直接开除。杨院长说,这些案例,一般都是公司出现明显的违法行为,处理起来并不棘手。然而,也正是因为劳动合同法对女性职工的特殊保护,也开始有不少员工滥用这一“特权”。
杭州滨江区某外贸公司的HR李欣最近因为公司女职工怀孕一事而处理得焦头烂额。据李欣描述,公司对于怀孕女职工的产假规定都是按照国家法律执行的。但是,两个月前,公司财务部门刚来不到一年的出纳员张晶(化名)和李欣说,自己怀孕了,并出具了医院的诊断证明。但是,怀孕还不到两个月的她,在3月份只上了13天班。每次都是李欣主动打电话问时,张晶才说自己是因为身体不适而去医院做检查,但是这“检查”,通常都是两天不见人影。李欣看了张晶的打卡记录也发现,即使没有去医院“检查”的日子,她也是下午4点半就下班了(公司的下班时间是5点半)。
此外,李欣每次问张晶要医院检查证明单时,张晶没有一次给。而一到月底,财务部最忙的时候,张晶却还是不见人影。无奈之下,李欣只好找张晶谈话,并告诫说,如果不能提供医院检查证明,就要当旷工处理了。张晶顿时拍案而起:“反正我已经怀孕了,你们能拿我怎么办?辞退我吗?你来呀!”说着,便夺门而出。已经8天了,至今都还未来上班。
针对这个情况,杨军民表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法》对女职工怀孕都有特殊的法律保护: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特别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如果其不能胜任工作,以及公司运营发生重大困难,须要裁员时,公司也不能轻易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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