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主要副食品价格变动补贴(浙政[1988]35号),各地发放标准不一;
(6)临时生活补贴(浙政[1985]3号),每月8元;
(7)粮油价格补贴(浙政[1991]9号),每月6元;
(8)燃料价格补贴([1991]财预176号),每月3元;
(9)粮食提价补贴(浙政[1992]7号),每月5元;
(10)煤电补贴([92]浙价工联67号),每月3元;
(11)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份和一九九二年取消肉、蛋、豆制品票证补贴,各地发放标准不一;
(12)粮价放开补贴(浙政发[1992]337号),每月3元;
(13)价格补贴(浙价综[1993]15号),每月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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