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政府给予多少缴费补贴?
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参保后,个人缴费或者不缴费的,均给予每人每年100元的财政补贴。
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级及以上人员,低保对象是指持有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
6.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2)未享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的;(3)个人已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4)年满60周岁。
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月养老金待遇?
答: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意见实施时,即2010年1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不用缴费,经核准后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70元。
第二种是参保人员在2010年1月1日时未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按规定参保缴费,其按月享受的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70元;基础养老金包含以奖代保定额奖励,从2010年1月1日起,我市以奖代保定额奖励不再另行发放。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3)缴费年限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按缴费年限分段计发:缴费5年(含5年)以下的参保人员,按1元/年计发;缴费年限6年以上、10年(含10年)以下的参保人员,从第6年起按2元/年计发;缴费年限11年(含11年)以上的参保人员,从第11年起按3元/年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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