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保险法》,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社会保险法》共12章98条1万余字,涵盖面广,内容丰富。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首先要准确理解这部法律的立法精神。《社会保险法》通篇坚持了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特别是关于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等带有根本性、管长远的基本方针,关于社会保险要独立于用人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以及加强基金管理监督的要求,都在法律制定中得到充分体现。
二是坚持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社会保险法》确立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框架,把城乡各类劳动者和居民分别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努力实现制度无缺失、覆盖无遗漏、衔接无缝隙,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等方面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
三是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适应。
《社会保险法》从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在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制度上,优先体现公平原则,作出适当的普惠性安排,通过增加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加大社会财富再分配力度,防止和消除两极分化,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体现激励和引导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相适应,把缴费型的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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