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宣传,引导群众知悉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引导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义务,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为《社会保险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认真做好《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培训工作。
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继续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学习培训。首先,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参加培训;其次,要抓好骨干培训,培养贯彻《社会保险法》骨干人员;再次,各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要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学习研究,做到精确掌握,运用自如。同时,还要积极会同国资、工会、工商联、企联等抓好对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培训。
(三)抓紧完善《社会保险法》配套政策法规体系。
《社会保险法》是确立社会保险基本制度框架的法律,一些具体制度和实施办法需要制定配套规章制度来落实。
要根据《社会保险法》的原则和授权,按照人社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清理和规范地方性配套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以《社会保险法》为基础、以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相配套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
对与《社会保险法》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内容,要在法律生效实施前进行修订或者废止,以维护法制统一。在清理和废改过程中,要注意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实现平稳过渡。
(四)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把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人社厅专门成立了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领导小组,制定了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培训、贯彻《社会保险法》等工作。各市州级人社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任务、强化责任、强化时限、强化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关系千家万户,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心,社会广泛关注,人民群众热切期盼。
全省各级人社部门作为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对宣传和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负有最直接、最重要的职责。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扎实工作,使这部关乎民生福祉、关乎国家稳定的法律真正落到实处,为推动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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