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政策理念调整机制,适时把握政策的价值取向
新农保制度是关注农村居民老年生活的政策,在逐步开展和推进新农保制度的进程中,我国政府关注的是公平还是效率,决定新农保制度的开展速度和风险控制强度。从政治学角度看,新农保制度应该注重公平,即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都应该有权利享受该项制度。
为此,政府通过大量的资金投入助推该项制度的开展,其次才是考虑风险因素。而从经济学角度看,新农保制度应该更多的关注效率,即应该使已经参保的农村居民享受较好的待遇,与政府财政能力匹配,逐步发展,适时提高个人缴费比例,以增强个人责任。
政府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控制风险,更注重新农保实施的可行性和效果。因此,重公平、重效率两种理念在“国家新农保”试点面积越来越大,参保人口越来越多,或者制度实现了真正的全覆盖时,政府可以适当、适度的调整政策理念和价值取向,使该项制度朝着科学、合理、公平、有效率的方向发展。
(四)新农保制度在推行和试点中存在的难题
新农保制度已经在全国10%试点地区开始启动,从目前试点地区情况看,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对于“地方新农保”已经成型或者已经开展的地区,要出台“国家新农保”实施办法存在一定难度。
我国不少地区,尤其是东部地区,很早就重视农保工作,不少地方已经开展和初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保制度。若让其立刻转换成“国家新农保”制度,会面临地方特色制度与新农保制度的难以取舍,优劣难分的情形。
尤其对于刚具备雏形,正全面发展的地方特色农保制度,可能面临“地方新农保”制度向“国家新农保”的转换成本、向已参保者解释和宣传制度转换等问题。所以对于这些地方,依照国家政策,制定符合当地的新农保制度实施办法可能有一定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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