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规划:
首先,资产、投资多元化,分散化解集中性风险。
从资产结构来看,除自用房产和汽车外,罗先生主要资产均在餐饮中,持有的200万元也准备投开新店,资产结构单一,存在过度集中的风险。
目前来看,罗先生可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考虑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风险型的H股投资,等资产积累一定规模后,再委托私募、信托、专户基金等专业机构代为操作A股投资。
其次,完善自身的保险保障,解决孩子的后顾之忧。
作为家庭惟一的经济来源,罗先生本人尚未投买保险,这对自己和儿子来说,无疑非常危险。
罗先生税后年收入50万至70万元,根据保险“双十定律”:保险额度为家庭收入的10倍,保费支出占家庭年收入的10%。罗先生每年的保费支出约5万至7万元,保障额度在500万至700万元之间,罗先生为被保险人,儿子为指定受益人。
为避免自己发生意外使孩子丧失生存保障,罗先生可投保足额的定期寿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同时,购买累积式分红保险作为儿子的教育金储备。
最后,在生意和家庭之间构筑隔离墙,确保财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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