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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今起可“全国漫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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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省是劳务转移输出大省,养老保险可跨省转移成为我省参保人员关心的话题。那么,统筹资金额如何转移?转移额度又怎么算?为了让参保人员更加清楚,本报特邀省社保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此予以解读。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年满5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跨地区流动就业的,一般来说,他们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已经不可能在新参保地缴费满10年,因而也不可能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因此,《办法》规定,对这部分人员,除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之外,原则上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而在原参保地保留其关系。同时规定,可在新就业参保地为其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将临时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都转回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累计计算其参保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减缓中心城市的人口承载和养老保险基金压力,也使这部分人员异地就业参保有了保障,可以增加他们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权益。(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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