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细化部门预算改革,制定印发了《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编报部门分工指导意见》和《西安市市级预算管理系统业务流程规范》。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制定落实了市与国际港务区及航空基地的财政体制,制定了我市对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激励约束考核办法,以及市对区县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转移支付补助办法,修订了地税经费管理办法。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公务卡改革。我市已将所有包括差额、自收自支等所有与市本级有财政拨款关系的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范围,单位数已达459家,实现了在市本级全面推行的目标;公务卡改革在市级部门全面推开,市本级所有部门已全部纳入公务卡制度管理范围,纳入单位已达135家。继续做好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9个财政重点评价项目和7个自评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已按计划全面展开。积极支持国企改革。完成了9户依法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的核准,拨付依法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用2418万元;审核2008年工业资产经营公司下属12户政策性破产企业在职职工一年、退休人员2008-2009两年社会保险费用,拨付费用9033万元;拨付工业资产经营公司土地出让金返还28162万元,专项解决其所属西安铝制品厂、西安拖拉机厂等七户改制企业安置职工费用;拨付市教委下属蝴蝶手表厂子校移交过渡费用286.5万元,拨付华强汽车改装厂破产职工安置费及社保等费用512万元。
四、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
全力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已基本化解完毕,10个区县共化解“普九”债务33988.85万元。积极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确定了高陵县、蓝田县为试点县,选择了32个乡镇的185个村进行试点,已征稽安排了187个项目。在继续巩固完善高陵、阎良、长安、蓝田四个区县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周至、户县、临潼三个区县的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部结束。继续完善深化“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建立县乡一体的网络监管体系。在继续抓好阎良、高陵、蓝田、户县四个县区“乡财乡用县监管”县乡联网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对周至、长安和临潼三个区县工作的督促指导,促进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向信息化建设转变,实现资金“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查询”比较规范的管控机制。继续推进高陵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研究制定了《西安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投入方式、申报审核、拨付程序、监督管理等进行规范,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制定了《高陵县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办法》、《高陵县统筹城乡综合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和《高陵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部门职能分工办法》等制度,把项目资金的每个环节都纳入了制度的管理范围;重点支持了高陵县鹿苑健康农业体验园、崇皇药惠现代农业示范园,失地农民劳动技能培训中心等17个建设项目,审核下拨资金1820万元,撬动社会投资2.6亿元。
五、非国有制经济发展势头良好
全市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呈现出进一步发展势头。1-10月份,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增加值930亿元,同比增长14.28%,预计今年可以超额完成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占全市GDP比重达到48%的目标。研究制定了《西安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提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十项措施,完善了我市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拟定了《西安市推进县域工业化发展纲要(2009—2012年)》和《西安市加快区县工业园区发展建设若干意见》,加快推动区县经济发展。积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建立了中小企业重点项目库,共征集各类项目310项,总投资32.3亿元;向省中小企业促进局推荐成长工程重点企业25个,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40个,中小企业名优产品15户,节能减排示范企业6户;帮助中小企业融资达60多亿元;为未央区和平工业园、雁塔区鱼化工业园、灞桥区洪庆工业园、周至集贤工业园等四家工业园申请陕西省县域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为168户中小企业申请贷款贴息达到8500万元;利用省内工业品配套政策,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达100多亿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