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济生告诉记者,清退名单中,大部分为申请租赁补贴者。今年年初,长春市追缴清理了300余万元的廉租房租赁补贴。
而清退工作中,另有数百户,属于实物保障。要清退这部分住户,陈济生表示,很困难。
陈济生刚视察了长春市朝阳区住建部门,他们向陈抱怨,一户都清理不出去,有人在面对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劝说时,说,“我就是不搬,你能怎样?我就这么穷,你能怎么着?”
陈济生说,现在即便是移交司法,司法执行也执行不动这些人,“听说过暴力拆迁的,还没听说过有暴力搬家的。”
陈济生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只成功清退了17户。
而对于媒体报道的“吉林省清退1.71万户不符合条件的住户”,吉林省有官员估计,那只是发清退单子的数量,“真正能清退的,有一半就不错了。”
骗购者更难清退
陈济生说,清退骗购者要偿付其房贷的银行利息,补偿装修费,都容易引起扯皮
目前,在成功清退的17户中,全部是在廉租房申请过程中,有骗租行为的家庭。
而没有一户是骗购经适房的家庭。
“实际上,在所有应清退的家庭中,经适房造假骗购者所占比例,比廉租房骗租者要高”,陈济生说。
对于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廉租房住户,执行清退相对简单,因为只涉及租金,不涉及房屋产权。清退程序是,先由住建部门发布清退通知,再限期搬离。
搬家期限有缓冲时间,对在申报环节中弄虚作假的对象,勒令其在1个月内退出,对其可免于追究相应责任;3个月内退出的,住建部门保留追诉其法律责任的权力;对“钉子户”,6个月仍不退出的,住建部门将其移交司法处理,并追讨其所居保障房的折旧费。
在清退工作中,确实遇上一些“钉子户”。
陈济生说,对付“钉子户”,长春市采取的办法是,“谁准入,谁清退”,“谁让你当初不顾原则放进来的”。
而要清退骗购的经适房住户,情况就非常麻烦。
陈济生表示,要想使经适房对象退出,需退还购房者的购房款,偿付其银行利息,还要补偿其室内装修费。
“尤其是室内装修补偿这块,我们让住户自己选评估企业,按当时市价评估装修价格,他们可选择三家,进行评估,平均下来应当是相对合理的价格,但还是谈不拢,劝不动骗购者。”陈济生说。
清退骗购者时,折旧费方面的处理也很棘手。
长春市住建部门会向骗购者收取折旧费,按50年的房屋使用寿命计算折价,居住满5年,他们会向购房者收取10%的折旧费。
这项收费,没有相关文件的规定,陈济生说,所以折旧费这块也容易扯皮,“有骗购者称,为什么要按50年计算,不按70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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