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到养老地产领域后,对这些项目运作方的账目审计起来也会比较困难。而且即便房地产行业收益率相对较高,但行业受政策影响过大,风险还是比较大。世界上更多的国家也是不允许养老金投向房地产行业的。”刘钧说。
至于养老院,杨立雄在对我国养老院发展状况进行调研后发现,我国老年人对养老院的居住意愿和实际的居住需求并不一样,而且从中国当下的养老院发展来看,除了少数提供高端服务的养老院发展的还算好之外,大部分养老院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
“养老院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尚不明朗,养老金投资进来风险太大。”杨立雄认为。
杨立雄和刘钧认为,养老金投资首先要保证安全,在养老产业尚未发展成熟的情况下,还是应先把养老金投资到相对成熟且收益较高的行业中去。
投资渠道狭窄致缩水
无论养老金能否投资到养老产业中,养老金未来的投资方向都将是全社会关注的命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2011年企业职工养老金目前结余1.9万亿元,这一数字在2010年仅为1.5万亿元。
“但养老金由于投资渠道比较狭窄的缘故,一直在缩水。”杨立雄告诉记者。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早在1991年,《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就规定,养老金可存入银行,还可买国家债券。1993年出台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
对养老金的投资运营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对历年滚存结余的养老金,在保证各项离退休费用正常开支6个月的需要并留足必要周转金的情况下,按照安全有效的原则进行增值,增值的主要方式为购买国库券以及国家银行发行的债券,也可委托银行放款。
此后对于养老金投资的政策几经微调,变化的主要内容是留足几个月的支付费用和购买国债的结余资金的比例。
1998年财政部、国税总局等部门出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银行专户。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境内外进行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至此,关于养老金的投资渠道基本确定。
“进行这样的限制也是迫不得已。上个世纪90年代,不少省市的养老金投资管理很混乱,几乎是一投资就亏损,比如有的城市把养老金投资在房地产行业上,导致养老金被套牢。那时养老金投资过程中亏损、坏账甚至挪用的现象相对较多,严重影响了养老金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才一直强调限制投资的政策,直到现在也没有放开社保基金投资的口子。”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系养老金投资研究专家刘钧向法治周末记者解释了限制养老金投资渠道的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胡继晔副教授曾对我国17个省市、自治区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方面的工作进行调研,他发现目前大部分社会保险基金的结余是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银行里,只有小部分存了定期或买了国债。
“当前我国的商业银行都是自收自支的,从银行利益考虑,银行当然希望能将社保基金存成活期。一方面银行为此支付的利息较低;另一方面银行在使用这笔款项时也更为容易。我国社保基金省级统筹虽然名义上实现,但实际上很多统筹基金还在县、市一级,而县、市级的政府和商业银行之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加上相关部门对存款的形式没有硬性规定,也未对存款方式有所监督,这就造成了现在绝大部分社保基金都存活期的现象。”胡继晔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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