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
建于2000年的重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曾解决许多职工的医疗问题。但鉴于当时各区县的实情,除主城6区为市级统筹区外,其余每个区县各为一个统筹区,各统筹区在参保管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就医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各不相同。
2009年,重庆将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原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整合,构建起城乡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但这项制度当时仍实行各区县单独统筹管理,导致参保居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存在差异和跨统筹区异地就医结算不便。
为突破瓶颈,重庆开始了新探索。从2007年开始,我市开始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范围,数年内市级统筹区已扩大到18个区县。
此后,我市出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明确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市级统筹的具体办法、思路和时间步骤。
2012年5月28日,重庆市所有区县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全市统筹,标志着重庆成为全国率先实现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地区之一。
市人社局表示,随着城镇职工医保全市统筹实现,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全市统筹也将加快进度,最快有望于今年10月完成,届时2700万参保居民将享受全市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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