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四川省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将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直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除个人适当缴纳部分养老保险费外,由当地政府或建设方根据不同年龄段,一次性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缴纳不同年限养老保险费(其中44岁以上人员一次性缴纳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即可享受企业职工同等基本养老金。目前,全省已有34万被征地农民纳入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联系实际探索完善新农合
目前,四川省新农合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230元,参合率达到98%;全省172个县(市、区)实施门诊统筹,占统筹地区总数的98%;141个县(市、区)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占统筹地区总数的81%。今年1-5月,新农合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5%。
结合当地实际,四川省部分市(州)开展了扩大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试点,如雅安市采取"大额医疗费用分段特补"政策,乐山市对恶性肿瘤手术、慢性肾功衰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和精神病等重大疾病治疗费用,不分医院等级,根据个人缴费标准类别,分别按本市就医90%和80%、异地就医80%和70%给予补偿报销,进一步提高大额医疗费用病人受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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