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川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情况看,眼下应该考虑:
第一,尽快研究出台养老保障制度之间相互衔接的政策。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主体框架,这三项制度之间如何衔接转换,特别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如何衔接转换,目前还没有统一政策。还有一些涉及养老的制度和政策,例如农村"五保"、社会优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都应加快研究出台协调统计甚至逐步整合的衔接办法,以更有效地指导实际工作。
第二,加大投入,支持基层社保经办能力建设。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将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的要求,对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是非常大的考验。应切实重视农村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工作效率为基础,科学分析、认真探索现有基层社会保障机构整合增效的新路子,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办事能力建设,加强办公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建设,为参保人提供方便可靠的服务。
第三,加强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构建救助信息平台。由于家庭收入的多样性、不稳定性以及人口流动和人户分离,农村社保主管部门对农民的家庭收入进行核查难度很大,实际工作急需加快构建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民政、社保、教育、医疗、住房、车管、税务、银行、证券等部门应通力协作,实现信息共享,以便相关管理部门更加准确地掌握和核实被救助家庭收入状况,逐步实现城乡低保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第四,加快新农合立法进程。以立法的形式,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尽快明确对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及惩处等方面的规定,切实规范新农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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