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时领取津贴的战士或以复员形式退役的原军队干部,以退伍时全国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国家规定可以视同缴费年限的服役年限,每满l月记8%的视同缴费账户。
入伍后原单位仍保留工资待遇并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如服役期间本人缴费工资低于退伍时上年度全国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以视同缴费账户形式予以补齐;高于或等于退伍时上年度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不再建立视同缴费账户。
3、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到企业前已被开除、除名和判刑,原机关工作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的不在此列)。
调入企业和机构改革后分流或流动到企业的,以本人离开机关前12个月的月平均基本工资为基数(由其原单位负责提供,并经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按国家规定可以视同缴费的机关工作年限,每满l月记8%的视同缴费账户。
4、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企业前已被开除、除名和判刑等,原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的,以及企业化管理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应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在此列)。
调入企业或单位改制后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本人离开事业单位或单位改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基本工资为基数,按国家规定可以视同缴费年限的原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每满l月记8%的视同缴费账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