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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账户是什么?怎么建账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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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视同缴费账户建账办法:对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参保人,补计1993年前视同缴费限、补齐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个人缴费不足8%部分的视同缴费账户。
  5、截至2006年6月30日的视同缴费账户总额=1993年底前记账额×(1+10%)n+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记账额×(1+4%)n+1998年7月至2006年6月记账额×[(1+a99)×……×(1+a06)]

  1993年12月底前记账额、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记账额和1998年7月至2006年6月记账额都是按"上述不同人群的月平均基本工资基数"×8%×相应时段内的视同缴费月数计算。

  n表示本人转入企业时间至2006年6月该区间的年限。

  a99……a06表示1999年至2006年各年度个人账户记账利率。

  三、视同缴费账户的管理

  视同缴费账户实行虚账管理,不得继承和一次性提取。参保人省内跨统筹区域内转移时,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本人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实账转移,转入地按转入的视同缴费账户金额为本人建账,不再重新核定,其到账的视同缴费账户基金划入统筹基金;跨省转移的,除双方签定协议的外,按国家现行转移办法办理。

  视同缴费账户从建账时点(转移后从转入地建账时)起,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和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综合考虑的一定利率增长,目前暂按个人账户利率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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