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缴费年限满15年后,如果继续缴费,不但能继续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而且缴费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个人账户储蓄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12、养老金待遇如何计算?
答: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目前为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积累额÷139(注:个人账户积累额=个人历年缴纳的保险费+政府补贴+集体或其他经济组织补助+利息;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缴费年限养老金为缴费超过15年的基础养老金增发部分。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终身。国家和地方政府会根据居民生活水平及财力情况适时对基础养老金和缴费及补贴标准进行调整。
13、如何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
答: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到龄前的一个月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申请领取待遇的相关手续。
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只要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子女全部参保缴费,经本人申报,不用缴费,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
14、城乡居民养老金如何发放的?
答:城乡居民缴纳养老保险费或领取养老金,一律通过银行办理,经办机构和人员不得经手现金。符合领取条件参保人申领获批准后,在村(居)协管员处领取银行存折(原来有缴费存折的自动转为领取存折),每个月由县经办机构通过银行将养老金打入存折。
15、哪种情况下须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出国(境)定居、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满60周岁时不符合领取条件以及死亡等,应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其本人(或继承人)持相关证件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参保人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本息余额,一次性退到参保人的专用存折,由本人领取(或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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