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营销员缺乏“归属感”,保险销售中误导现象严重,保险行业形象整体下滑。
涉及300万保险销售大军的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已有实质性进展。记者从保监会获悉,建信人寿已开始试点营销员改革。
据了解,建信人寿筹划在营销员层级全部采用代理制合同;但对通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评定选拔出来的优秀的营销主管,采取代理制与一小时合同制混合的用工体制,建信人寿提供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
目前,保险营销员实行传统的代理制营销模式,对营销员来说,工资没有保障,福利待遇没有保障,这一方面导致保险公司营销员流失严重,另一方面也常常导致营销员道德风险这一直被视作保险业的顽疾以及口碑不好的根源。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新的试点对于饱受市场关注的营销员体制改革显然具有一定的借鉴和试点意义。不过,市场人士也直言,建信人寿试点的可操作性和可借鉴性都不明显,如果要彻底改变整个行业保险营销员的生存发展现状,恐怕还有诸多难题待解。
已试点一个月
根据保监会公布的“建信人寿营销员双重合约模式”,简单地说,对于一般的营销员,仍然采用全部采用代理制合同,但是,即当代理制营销员达到一定收入标准时,可提出晋升申请,建信人寿对其相关条件审核通过后,在保留原代理合同的基础上,再签订一个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一小时合同)。建信人寿每三个月或六个月按照一定标准考核营销主管,不合格的,与其终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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