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以企业、个人、国家三者分担的缴费模式,而机关和事业单位未纳入社保体系,对体制内的工作人员,大多延续上世纪50年代确立的退休制度,就是个人无需缴费、退休金仍由国家财政统一拨付的旧模式。
这种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被称为“双轨制”,具体到养老金制度,则是指对企业退休职工实行基本养老金制度,而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退休金制度。
青岛科技大学的宋敏是社会保障方面的专家,正在对国内的养老体制进行研究。据她介绍,养老金双轨制的外在表现是不同人群养老金支出成本与养老金收入之间的区别,造成区别的根本原因是我国养老制度的“碎片化”,表现在国家对企业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养老金制度。
养老金“双轨制”主要表现为三种区别。首先是统筹的办法不同,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其次是支付的渠道不同,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
延续8年的提案
企业职工退休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职工的退休金水平取决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的工资水平,也就是说,养老保险缴费越多,退休金的水平可能更高;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他们在职时是不缴纳养老保险的,退休后的养老金则是由国家财政按规定统一发放。
也许当年出台这样的制度多少有它的道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它的不合理性受到社会广泛质疑。
近日,人民网推出的2013年最受关注的十大热点问题调查显示,社会保障位居十大社会热点问题之首,96%的网民对养老金的上调幅度非常不满意,98%的网民认为废除企事业单位退休金双轨制的条件已经成熟。而在是否支持弹性退休年龄的调查中,超过8成的网民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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