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林义说,在当前“一把手”负责制的前提下,养老保险资金的个人账户由县级财政统一管理,面临着一定风险。一旦这笔资金出现被挪用等方面的资金安全问题,将给这一新生制度带来很大挑战。
河北保定市下辖27个县市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大约800多万人。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市局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只有4个人,一些县市连经办机构都建不起来。因缺少相应机构和经费保障,对资金执行制度和业务管理难以监督到位。”
2012年,国家审计署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发现,截至2011年底,部分地区扩大范围支出或违规运营养老保险基金23737.86万元;一些经办机构审核不够严格,向30.21万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6179.60万元;部分地区未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有11257.33万元养老保险基金在不同保障项目间相互串用。
中国社科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延中认为,再好的制度也要靠执行和管理来落实,管理中出现问题可能导致制度运行不畅,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后果相当严重。
另外,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养老金发放环节,还存在中央补助资金不能足额拨入专户,一些地方难以按期发放国家补助的养老金,被迫挪用以保证养老金发放的情况。同时,一些居民异地重复参保,甚至死亡后仍领取养老金,也带来较大风险。
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所长黄清说,每年2月,中央财政开始下发60岁以上老人基础养老金,但仅够支付9个月。每到9月,财政部门开始计算支出、结余或缺口的相关情况,直至11月或12月才重新开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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