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新规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对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建设用于安置农民工公共租赁住房的,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为农民工提供租赁住房的业主或机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将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覆盖到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允许农民工及其单位暂按较低的缴存比例,先行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农民工购买城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按规定给予契税优惠;购买商品住房,按规定落实契税、印花税等优惠政策。
外地学生可在青上高中新政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将农民工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输入地教育发展规划,根据输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合理规划中小学布局,均衡配置教学资源;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我市也已经实现,只要符合条件均可入学;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按在校学生数量对学校公用经费给予财政补贴,就读学生参照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免除学杂费并享受补助。
禁止一切针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歧视行为,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参加中考、高考的权利。凡在初中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就地报名参加中考,并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青岛已经实现外来务工子弟本地上高中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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