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在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的情况之下,逐步延长退休年龄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在逻辑要求,具有必然性。养老保险是一种互助共济的制度安排,在这个制度当中,一部分人不缴费,一部分人缴费,一部分人领取。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中,必须有一个合理的比例,也就是这个人的缴费年限和领取年限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比例。你25岁参加工作,55岁退休,交了30年;假如你领取15年,意思是你交30年领15年,就是交2年领1年,这是一个情况;假如你交了30年,领10年,意思是你交3年领1年。按照现有的社会保险制度,合理逻辑应该是交3年领1年,交2年领1年没准也说得过去,但如果是交1年领1年,甚至你交1年领2年,那就不是社会保障制度,这个制度不符合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内在逻辑。人均寿命和缴费年限、领取年限要有合理的比例,这是延长退休年龄的初衷。我把领取年限和缴费年限的比例称为自我负担系数,我国需要建立基于自我负担系数的一个正常的、科学的、自动化的调整机制。所以延长退休年龄之是为了把自我负担系数调整到一个科学的数值。
第四,延长退休年龄或者其它的社会决策、社会政策,要建立基于自我负担系数的正常的、科学的、自动化的调整机制。就是说未来退休年龄延长不用吵架,也不用谁下命令,就按照一个内在的逻辑系数、一个公式自己测算,参数到了就调整。参数的核心是这两个比例。那这两个比例在世界范围内有没有均值或者方差?我根据世界112个国家退休年龄做了一个研究。领取的年限和缴费年限的比例,以及它们之间均值方差有一定规律。根据这个,我制订了一个调整模型、公式。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参考我研究的一些算法。
最后是用多长时间提高退休年龄,有的人提到2016到2045年(30年),我在文章中提到是用50年的时间(2010年-2060年)。就是用50年的时间把女人退休年龄提到60岁,男人退休年龄提到65岁。我以为把时间拉得更长,借时间消除大家的各种误解,把矛盾的事情在不知不觉中解决好,使我们的退休年龄达到了相对合理的区间。达到这个区间之后,我们仍然要按照这样一个自我负担系数看变化,就是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的规律,逐步地、继续调整。刚才讲男的调到65岁、女人调到60岁是阶段性的预期目标,并不是终点。只要我们的劳动能力还能够商量,就要逐步地延长,这是一个内在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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