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2013女性退休年龄新政策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女性凭借着天生的细腻、认真、温和等特质,一直以来都承担着企业乃至社会和谐发展、健康发展、稳定发展的重要使命。然而就我国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来看,女性从就业机会到就业岗位以至于就业升职空间,和男性相比却仍存在较大差距,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和探究,以切实保护女性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促进公平就业。
  自谋职业者

  《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我国存在的女性就业歧视现象

  女性就业歧视的含义

  就业歧视,一般认为是基于特定职业内在需要意外的因素,在就业或职业的机会或待遇上给予区别、排斥或优惠,从而剥夺损害就业或职业上的平等。

  ①此外国际劳工组织为明确就业歧视的内涵与外延,减少争议,特在《关于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和建议书》(第111号公约)中给"就业歧视"下了一个较规范的定义:任何根据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所作的区别、排斥或优惠;其结果是取消或有损于在就业或职业上的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从而构成就业歧视。

  ②就业歧视的定义中笼统地概括出了就业中存在的各种歧视现象,就业性别歧视乃是其中之一。就业性别歧视包括对男性的就业性别歧视和对女性的就业性别歧视两种类型,但通常情况下,女性就业歧视现象更为普遍,因此一般而言,就业性别歧视指的是女性就业歧视。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