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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女性退休年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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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女性凭借着天生的细腻、认真、温和等特质,一直以来都承担着企业乃至社会和谐发展、健康发展、稳定发展的重要使命。然而就我国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来看,女性从就业机会到就业岗位以至于就业升职空间,和男性相比却仍存在较大差距,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和探究,以切实保护女性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促进公平就业。
  明确女性就业歧视的基本内涵和定义是研究和分析女性就业歧视问题的前提,但目前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答案,其中较为权威的,包括联合国与国际劳工组织出台的相关规定。197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将性别歧视界定为:基于性别所作的任何区分排斥或限制,其结果和目的是损害或否认妇女(无论婚否)在男女平等基础上,认识、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③1958年,国际劳工组织大会通过《关于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它规定"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是指基于性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而取消或损害就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平等待遇,但基于特殊工作本身的要求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不应视为歧视。

  ④虽然二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前者强调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不公平,后者更倾向于就业机会与平等待遇的不平等,但都指出了女性合法劳动权益不容忽视,强调了女性在就业过程中不能因为性别原因而受到不平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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