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完全排斥政府。政府只提供最低生存标准的保障,这是社会救助,不是社会保险。征收的费用不应叫做社会保险金,而应明确地叫社会救助金。当然,提供这种救助的并非只有政府。各种慈善组织在这方面也是大有可为的。为此,政府应该鼓励各种社会组织的建设。
从人道主义出发,我们希望每个人都过上体面的老年生活。如果以体面生活为标准,怎么解决巨大的道德风险问题呢?一个人,本来有劳动能力,但是因为有了社会保险,他便不劳动或者降低努力程度,怎么鉴别他是真的需要社会保险还是在搭社会保险的便车呢?前些年茅于轼先生呼吁廉租房不要建私人厕所,只建公共厕所,还不为人们理解。大家不明白这并不是不关心穷人,不愿意穷人生活好,而是廉租房建得好了,就可能落不到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手上。社会养老亦然,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是得不到优越养老金的。
谁不喜欢福利?但问题在于,必须清楚福利从哪里来,福利的代价是什么。还要清楚面临怎样的现实约束。理想是美好的,然而现实往往是残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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