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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个人缴费分12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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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获悉,《扬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出台,到今年年底,我市将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关键词: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分12档个人可根据情况量力缴费

  《办法》对个人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据悉今后根据省政府调整政策,我市还将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城乡居保由参保人员到经办机构或经办机构指定的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按年缴纳。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记者了解到,《办法》缴费标准、档次与《省政府144号文件》规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相同,包含了我市已实施的新农保规定的100元至600元6个档次。据悉在执行省政策的同时,没有提高参保门槛,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收入水平较低的城乡参保居民,让他们有能力缴得起费。另外较好地适应我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使今后缴费标准的调整更具灵活性。对广大城乡居民来说,可以看得更清楚、算得更明白。

  【关键词:政府补贴】

  各地补贴不低于每人每年30-50元

  《办法》规定,各地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5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补助标准,补助标准限低不限高。另外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和缴费年限较长的,可适当增加补贴给予鼓励。对本市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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